记者昨(2)日从市酒管局获悉,为做好窖池保护工作,进一步发挥泸酒传统特色优势,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窖池资源保护专项工作。
据了解,此次保护的对象是全市四县三区酒类企业连续使用的酿酒窖池。在保护专项工作中,一是要开展全面调查,摸清全市酿酒窖池资源分布与位置、年代、类别(浓香、酱香)、数量和窖池特征等基本情况;二是要建立规范、完善的窖池资源信息档案;三是要制订窖池保护标准,组织、筛选一批符合条件的酿酒窖池,申报创建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;四是要公布文物窖池保护名录,制订文物窖池保护制度,建立和完善我市文物窖池保护工作机制和体系。
据市酒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保护工作的开展,旨在全面掌握我市酿酒窖池资源的数量、分布和窖池本体特征、基本数据及其保存情况,总体评价我市窖池资源现有生存状态;建立起全市窖池资源档案和监管保护机制,增强酒类企业经营者对窖池资源的保护意识,提升酒类企业历史文化底蕴和市场竞争力。
目前,此项工作处于摸底调查阶段,在调查结束后,将由市商务局牵头,汇总统计各区县上报窖池资源情况,按20年以下、20-30年、30-50年、50-100年和100年以上的年限分类标准进行初筛和分类整理,建立窖池资源信息档案,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窖池群名单。在经过现场查勘后,明年将由市文化局和市商务局共同牵头,结合有关国家文物管理工作规定,拟定市级文物窖池保护标准,组织开展申报创建工作,并按规定进行报批公布和挂牌保护工作。 |